〜 SEITSEMÄN VÄRILLINEN PELTO 〜

主語的格

(一)

句子的主語可以是名詞、代詞、動詞的不定式或從句等。今天我們要聚焦的問題是,當主語是名詞性的詞彙(包括名詞、代詞,以及動詞的第四不定式即動名詞)的時候,應該用什麼格。

(二)

「一般句」的主語,一定是主格。這是毫無疑問的。不管是可數名詞、不可數名詞、還是表示成對事物的名詞,或只有複數形的名詞,也不管有沒有表示數量的限定語,更不管句子是肯定還是否定,一律用主格。例如:

(三)

「存在/擁有」句的主語,在很多情況下不是主格而是分格。這主要包括:

(1)句子本身是否定句:

疑問句中有時候也可以用分格,但這不是強制的:

(2)主語(即「存在」或「被擁有」的那個東西)是不可數名詞:

(3)主語(即「存在」或「被擁有」的那個東西)是不指定數量(但數量大於1)可數名詞,此時要用分格複數:

(四)

剩下的情況,即句子不是否定句,主語是可數名詞,且是1件或指定數量的多件,則用主格:

值得注意的是,當主語是nälkä,jano和kiire時,也要用主格,即使在否定句中也是:

最後,有一種極為特殊的情況,主語需要用一種特殊的對格形式,即:句子是「擁有句」(不包括「存在句」),且主語是人稱代詞的形式。如:

只要把屬格形式末尾的n改成t,就得到對格形式。各人稱代詞的對格形式如下:

(五)

「必要句」和「無形式主語句」的主語是從句或動詞的第一不定式,這不在我們今天的討論範圍之內。「一般情形句」和「天氣狀況句」沒有主語。所以剩下的只有「數量句」和「感情使動句」